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祁门红茶清洁化初制茶厂建设选址、厂区布局、车间布局、设备配置、卫生设施配备等要求。本规范适用于祁门县境内祁门红茶初制加工厂建设和改造。
二、建设选址
1、茶厂应建在地势平坦、干燥、交通便利的地方。
2、加工场所周围不得有排放“三废”的工业企业,不得有粉尘、有害气体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,离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100m以上,离交通主干道和村庄20m以上,离垃圾处理场和畜禽养殖场500m以上。
3、加工场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GB 3095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。
4、水源清洁、充足,茶厂生产用水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。
三、厂区布局
1、初制茶厂应建在茶园相对集中地带,茶厂周围半径在5公里范围内的茶园不能少于50公顷。
2、茶厂的生产区、办公区和生活区相对独立,有效分隔或分离。
3、加工场所的设计和建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建筑应符合工业或民用建筑要求。
4、厂房布局与工艺流程、加工规模和清洁化生产相适应,能满足食品卫生的操作要求。
5、厂房的炉灶、供热设备设在生产车间外下风口,避免其气味或灰尘影响厂区和茶叶加工。
6、厂区道路应铺设硬质水泥或石块路面,建有相应的绿化带。
7、厂区建有配套的排水系统,排水通畅,地面无积水,保持厂区整洁、干净、无异味,并配有相应的消防设施。
四、车间布局
1、加工车间的结构是砖混、框架和钢构。
2、贮青地面为水泥地面或地面砖,并配置摊叶设备。
3、常规贮青面积按大宗茶鲜叶堆放厚度不超过30cm(或按每100kg鲜叶需6m2~8m2)标准确定。
4、加工车间面积不少于设备占地总面积的4-6倍,按照 500㎡以上清洁化厂房标准,鲜叶摊放面积不少于250㎡,设备占地不少于100㎡,车间操作通道及操作面积不少于150㎡。以便于生产操作为准,萎凋槽和发酵室要求加贴墙面砖,初制车间檐口高度不低于4m,宽度8m~12m。供热车间宽度3m以上。
5、加工车间应有足够原料、辅料、半成品存放场地。成品必须有专用仓库。仓库应通风、干燥,并有防潮、防霉、防蝇、防虫和防鼠等设施。
6、加工车间采光良好,照明需装置防爆灯,以不改变茶叶在制品的本色为宜,光照度应满足生产和操作要求。
7、加工车间通风、除尘良好。作业粉尘较大的车间需安装换气扇或除尘设备,室内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/m3。
8、加工车间墙壁涂刷材料需无毒无味,用白色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砌成1.5m高的墙裙。
9、车间和仓库等厂房选用光洁、耐腐、耐温、无污染材料吊顶,吊顶后的内空高度不低于4m。
10、车间门窗面积占门窗所在墙的总面积35—40%。车间出口及与外相连的排水、通风处装有防鼠、防蝇、防虫等设施。
11、生产车间要安装排气扇。
12、加工设备的炉灶、供热,提倡使用电、液化气、天然气等节能燃料,少用或不用木柴作燃料。
五、设备配置
1、茶叶加工设备的类型和数量配备符合加工工艺和日产量的要求。常用设备选型配比可参照下述几种类型,在萎凋槽、揉捻机(常用45、55、65型)及烘干机(常用16、20、25型)规格型号不同时,可适当调整配备。参考配置:
一条萎凋槽(10m*1.5m)配3台55型揉捻机、一台16型烘干机,日加工鲜叶500-800kg。
两条萎凋槽(10m*1.5m)配3-5台55型揉捻机、一台16型烘干机,日加工鲜叶1000-1500kg。
三条萎凋槽(10m*1.5m)配4-6台55型揉捻机、1-2台16型或1台20型烘干机,日加工鲜叶1500-2000kg。
2、直接接触茶叶的设备和用品需用无毒、无异味、不污染茶叶的材料制成,允许使用竹子、藤条、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,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。
3、加工机械选用国家有资质的茶机生产企业出厂的合格产品。
六、卫生设施
1、初制车间进出口设处有更衣室,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用水设备、衣鞋存放设备或用品,更衣室与车间设通道。
2、有相应的漱洗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蟑螂、污水排放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。厕所有冲水、化粪池、洗手等设施。
七、本规范自2014年1月1日实施。
附:引用规范性文件名录
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
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
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
GB/T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
NY/T 5019 无公害食品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|
|
|